近日,邻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据悉,张某是一位年满77周岁的老人,膝下有五个子女,十年前老伴去世,张某便一直跟随小儿子生活。近两年,老人多次摔倒受伤、住院治疗,行动不便,但在老人赡养照顾护理问题上,五姊妹发生分歧,于是老人将五个子女告上了法庭。
庭审过程中,大儿子许某某称没有赡养父母是因为父母对子女偏心,对自己不好,如果要自己赡养老人,前提是要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份财产。女儿则称父母从小偏爱儿子,因此也不愿意赡养老人。
随后,承办法官到老人住所对五个子女开展调解工作。调解中法官释明,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。经过耐心释法,最终,张某的五个子女均同意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,该起赡养纠纷以和解形式圆满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