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邻水县法院走进丰禾镇吉安村,就一起赡养案件开展巡回审理,为当地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。
据悉,原告李某某与妻子共同育有三个子女,前些年妻子因病去世,现李某某已年过古稀,身体每况愈下,需要子女照料,三个子女就赡养老人事宜无法达成一致,李某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三人尽赡养义务。
邻水县法院受理案件后,多次组织李某某与三个子女进行庭前调解,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,鉴于该案在农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,为达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,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案的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。开庭当天,当地村社干部及附近群众30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,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,经过一上午审理,三个子女在赡养老人问题上虽有一定分歧,但均表示应当对其父尽赡养义务。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,又继续作思想动员工作,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,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至此,一桩赡养纠纷得到妥善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