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廖法官,谢谢你们,麻烦你们了,了结了我心中的烦心事,还跑这么远亲自给我送调解书过来。”张某某拿着调解书对承办法官连声道谢,言语里满是感激。
家事纠纷因双方当事人的情感而变得复杂,因此,在处理家事纠纷时,法官不仅要讲法理,还要讲情理。
夫妻“闪婚”,终是感情不和,闹上法庭
2023年2月,张某某与刘某某经人介绍相识、相恋。3月,双方便在邻水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,并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。
由于婚前原、被告相识时间短、相互了解少,缺乏稳固的感情基础,而在婚后,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,始终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。于是,2024年1月,刘某某诉至法院,请求判决与张某某离婚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在查明案情事实的基础上,多次与当事人双方沟通,发现双方确无夫妻感情,并且都有离婚意愿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
兼顾“法”“情”,法官耐心劝解,终化心结
二人虽都有离婚意愿,但在彩礼的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。
刘某某表示,彩礼已经给付,不会退还。
张某某则认为,结婚这段时间,刘某某没有收入来源,家庭开支都是自己一人承担,并且双方生活时间较短,彩礼一定要退还。
最终,双方争执不下,此次调解以失败告终。
第二天,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到双方当事人,为减少双方的摩擦和冲突,便采取“背对背”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。
刘某某表示,张某某给了2万元彩礼,但是共同生活期间,双方都有相应的开支,愿意退还8000元彩礼,希望法庭能跟张某某解释清楚,让此次纠纷早日结束。
了解到刘某某的真实想法后,承办法官便对张某某展开劝解。
起初,张某某态度仍旧十分强硬,不肯退让。于是,法官便从情感方面着手,表示虽然共同生活时间短,但确实存在共同的开支,希望张某某顾念往日情分,好聚好散。
经过多次劝说,张某某终于同意调解方案。调解结束后,刘某某立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8000元支付给张某某,张某某随即也出具了收条。至此,案件终于完满划上句号。
近年来,邻水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贯彻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工作原则,把调解贯穿到诉前、诉中全过程,通过“情与法”相结合,妥善化解家事类民事案件,有效维护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